发表时间:2022-03-02
近年来,郧阳区总工会认真贯彻落实《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采取“五抓”措施,化解各类劳资矛盾,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抓学习。区总工会配备一名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同时制定了《郧阳区工资集体协商管理办法》,要求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及其每一位干部职工都要全面学习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政策知识,掌握工资集体协商的相关流程和规范程序,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服务。
抓指导。坚持先易后难,以点带面工作方式,分类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坚持把辖区企业按照优、良、次、差进行分类,采取先易后难的方式逐步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抓引导。在指导集体协商过程中,注重引导基层工会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地开展协商。针对疫情影响,企业用工减少、甚至可能裁员的新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协商方法:对受疫情影响用工减少、可能裁员的企业,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训、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受疫情严重影响的企业,适度调整职工工资水平,但不得少于最低工资标准;对受疫情影响较小的企业,适当调整工资增长幅度或者保持工资水平相对稳定,兼顾了多方利益,得到了劳资双方共同响应。
抓沟通。工资集体协商的关键在于沟通。为此,区总工会通过广泛的沟通协调,引导劳资抱团取暖。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宏观工资政策,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的协议签订、公布、报送、履约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配合人社等相关部门对集体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协助职能部门建立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实名制普查数据库,及时更新电子台账数据,做好工资集体协商动态管理。
抓宣传。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积极深入车间班组宣传企业集体协商政策,确保企业从业人员人人知晓,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得到劳资双方的拥护和支持。
截至目前,郧阳区总工会单独为企业发出工资集体协商邀约110份,覆盖130家企业,覆盖职工人数14000人;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12份,覆盖职工6000人。由于总工会较好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全区各企业年工资保持连年增长。(张志刚 赵天奎 郝佩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