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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 郧阳区检察院检察长在区一中发表国旗下讲话

发表时间:2023-12-06   

  国旗飘飘、国徽熠熠。宪法至上、根植民心。12月4日,第十个国家宪法日。郧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郧阳区一中法治副校长董可飞,按时来到学校参加升国旗仪式,站在国旗下向同学们宣讲宪法。


  “古语有云:参天之木,必有其根;怀山之水,必有其源。国家和社会长治久安亦有其根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以法律法规为主干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该法律体系中,现行有效的法律299件,行政法规600余件,地方性法规7000余件,覆盖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规范着我们每个人的每个行为。”国旗下,董可飞向老师和学生们讲解了宪法知识。他教育学生们,进入法治时代,作为青少年更应当弘扬宪法精神,遵循法律法规,从自身做起,摈弃惰性、怠性,助推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敬畏法律,不做“无畏的莽夫”;遵法守法,不做“冲动的少年”;依法用法,不做“沉默的羔羊”。


  董可飞希望学校和教师,要注重自身职业道德建设,将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做到言传和身教相结合;要注重提高法律素养,“学法为人师,行法为世范”,必须率先垂范,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纪律禁令;要注重开展法治教育,将法治教育,寓于日常教学和管理当中,引导学生自觉规范言行,做全面发展的新时代接班人。他表示,检察机关也将继续发挥和履行好检察职能,努力强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法律统一并正确实施,以法治宣传和法治教育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董可飞与全校学生一起,诵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关内容。他勉励全校师生,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行为要合乎法律的规范,真正做到心有敬畏,行有所止,用勤学、修德、明辨、笃行,谱写人生靓丽诗篇!

  活动期间,董可飞还查看了学生宿舍及其安全设施等。检察干警向同学们赠送了法治宣传手册,组织开展了宪法知识竞赛。(郧阳区检察院 陈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