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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二中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发表时间:2021-03-15   

为了使学生们更多了解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自身权益,提高学生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3月15日上午,郧阳区第二中学德育处、总务处组织学生开展了“科学文明消费 谨防又是消费诈骗”宣传活动。

据悉,在宣传活动中,德育处主任王剑倡导学生科学消费:(一)避免盲目性消费。缺乏计划,花钱凭一时冲动,随大流抢购市场热销而自己并不急需的商品,这种消费方式是不可取的。(二)减少浪费性消费。浪费性消费通常表现在生活的细枝末节上,如水龙头漏水、不随手关灯,食堂点餐吃不了倒掉等。(三)限制积压性消费。购进大量一时用不完或暂时用不了的东西,造成积压,使自己丧失购买更急需或更合心意的商品的支付能力。

姚自超主任到学校超市为同学们讲解了如何挑选健康安全食品的方法,带有“QS”标志、外包装标签有生产日期、厂家、保质期等信息的食品才是合格产品。引导学生怎样辨别产品的优劣,正确选购合格、放心的商品,并提出了“三个不”要求,即不多吃油炸膨化食品、不买无安全标志食品、不到无证无照摊点买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食品。

宣传活动还倡议同学们把学到了消费维权知识和如何挑选健康安全食品的方法传达给家长、邻居、亲朋好友,发挥其强大的辐射、带动作用。